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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保高球場 丙崗村頂上

鄉議局建議當局收回上水丙崗村土地建屋,令到粉嶺高球場用地建屋安排可能再添變數。 鄉議局建議當局收回上水丙崗村土地建屋,令到粉嶺高球場用地建屋安排可能再添變數。
鄉議局建議當局收回上水丙崗村土地建屋,令到粉嶺高球場用地建屋安排可能再添變數。
鄉局賣構想 政府或鬆章
粉嶺高球場收地建公屋再添變數。繼日前港府疑鬆章,向城規會建議將高球場擬建公營房屋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後;新界鄉議局昨日突賣構想,建議將毗連高球場的上水丙崗村「頂上」建屋,聲稱較高球場方案可以更快、更多地作房屋供應。雖然鄉議局聲稱未向當局提交方案,惟有關注基層住屋團體指事情未免太巧合,質疑港府是否與鄉議局裏應外合,力保高球場。團體反建議當局同時發展高球場及丙崗村,雙管齊下加快公營房屋供應。
鄉議局:由村民提出 按甲級賠償
鄉議局昨日突然舉行記招,聲稱公布上水丙崗村建屋計劃。該局主席劉業強在記招開首時表示,該方案是由丙崗村村民提出,並由建築師深化設計。根據負責設計的建築師劉文君介紹,將鄰近丙崗村佔地約8.5公頃的荒廢農地,以地積比約6倍發展,料可興建9幢、合共12,188伙公營房屋單位,項目內將可設有商場及公共交通設施。
建築師稱土地平坦 起屋速度快
劉文君指,由於所涉土地較平坦,範圍內亦沒有古樹,有信心若當局接納方案,單位應市速度會較收回高爾夫球場再建屋為快,亦期望藉此帶動當區交通及配套發展。劉業強指,預料立法會可順利通過精簡收地條例,屆時可有助加快回收建議中的荒廢農地範圍,並按甲級價錢向居民作賠償,惟因未統計業權人具體情況,而未能提供相關發展及賠償涉及的金額。
屬政府土地 收高球場毋須賠償
翻查資料,粉嶺高球場土地屬於政府,並以特惠租金租予相關團體營運,而港府收回高球場部分土地建屋,不需要就收地作出賠償。
日前規劃署突然向城規會提交文件,建議將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擬建公營房屋的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令人覺得港府有「褪軚」之嫌。當被問到丙崗村建屋計劃是否為力保高球場用地而「頂上」時,本身持有粉嶺高球場會籍的劉業強未有正面回應提問,僅指相信當局做了很多研究才對高球場用地作此決定。他又指,自早前鄉議局提出初步方案至今,發展局並未主動與他們聯絡以了解情況。
團體反建議收兩土地同時起屋
對於港府及鄉議局接連出招,情況有如企圖保住粉嶺高球場不再作發展。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梁兆隆亦有此疑問,他亦反建議港府同時發展高球場和丙崗村建屋。他指,港府必須向基層市民履行其2018年所作承諾,社會亦花了長時間諮詢並且公眾已有共識,須在高球場內興建逾萬伙公營房屋。他相信公眾亦會歡迎鄉議局建議,同一時間發展丙崗村,料可合共供應逾3萬伙單位,以回應市民的房屋需求。
發展局則稱,政府會繼續多管齊下造地,利用各種土地來源,滿足房屋及其他發展需要。政府歡迎社會各界提出造地建議,但個別建議的可行性需經過嚴格的技術評估才能確定。初步看來,擬議丙崗村用地涉及大量私人土地,亦沒有車路連接,其可行性有待進一步研究,但似乎不是短期內能建屋的土地。
建議就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擬建公營房屋用地的未來路向,當局表示沒有放棄建屋計劃,暫時修訂建議主要是提供緩衝期,讓技術部門跟進研究合適的布局設計和發展參數。事實上,儘管有關用地建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但有關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說明書依然表明發展公營房屋的意向。
上水丙崗村上水丙崗村
上水丙崗村
粉嶺高球場丙崗村位置圖粉嶺高球場丙崗村位置圖
粉嶺高球場丙崗村位置圖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稱有信心丙崗村建屋速度快過粉嶺高球場。(陳德賢攝)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稱有信心丙崗村建屋速度快過粉嶺高球場。(陳德賢攝)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稱有信心丙崗村建屋速度快過粉嶺高球場。(陳德賢攝)
公營房屋供不應求。公營房屋供不應求。
公營房屋供不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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