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案後煽惑施襲 21歲女還押候判
【本報訊】2021年7月1日銅鑼灣有執法人員被刺傷,事發後一名女生涉嫌在社交平台,說「本人乃恐怖分子」、「71 101係殺狗好日子」,因而被捕。涉案女生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收押至7月19日判刑。
21歲女被告葉倩敏,報稱學生。她因於2020年9月在社交媒體發文,披露執法人員個人資料,違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視法庭,今年4月被判監禁21日但准緩刑12個月。而被告在本案中,被控於2021年7月2日在港,意圖使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煽惑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上述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情指,2021年7月1日晚,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男子梁健輝向執法人員施襲,然後再用刀自插左胸亡。翌日,被告在Telegram群組內稱「其實71 101係殺狗好日子」及「係香港玩M82就好×正」。被告另於Facebook個人帳戶表示「其實無嘢值得我地(哋)喊 其實有野(嘢)值得我地(哋)學」等。被告亦於Instagram個人帳戶公開發文,稱「本人乃恐怖分子」、「支持以最暴力行動 以示革命之心」等。另外,被告曾在Telegram私訊稱「我死之前畀我殺一隻狗」及「我要找埋佢地(哋)死」。案件編號:DCCC 1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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