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暴動5人囚逾4年
【本報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封鎖理工大學期間,有市民應網上號召於油尖旺一帶聚集,試圖「圍魏救趙」,213名示威者被捕。其中5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法官指眾被告行為影響公眾安全,考慮到案情及個人背景,判5人入獄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
官指行為影響公眾安全
5名被告分別是施銘洋(25歲,學生)、陳卓男(24歲,學生)、周家豪(30歲,室內設計師)、洪家穎(27歲,九巴維修員)及黃添樂(28歲,兼職遊樂場顧問及園藝師助理)。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5人受審時均力陳沒有參與暴動。其中施銘洋供稱當日於旺角中心收舖後,沿路找小食到了碧街,之後受逃走的人影響跑出彌敦道;周家豪供稱沿通往碧街的後巷南下找118隧巴站;洪家穎則說沿通往碧街的後巷往油麻地港鐵站A2出口,打算乘港鐵回家。惟法官不接納他們的解釋,裁定5人暴動罪成,並於昨日判周家豪及洪家穎入獄4年11月,施銘洋判囚4年8個月,黃添樂判囚4年6個月,陳卓男判囚4年3個月。案件編號:DCCC 788/2020、DCCC 575/2021、DCCC 8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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