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准國安法生效前證據呈堂
【本報訊】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16人不認罪,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完成舉證。法庭將案押後至下周四(8日)續審,屆時會處理辯方中段陳詞,法庭之後會決定被告面對控罪是否表證成立。據辯方庭上透露,林卓廷、黃碧雲、吳政亨及何桂藍,或會提出毋須答辯申請。
4人或提毋須答辯申請
此外,控方申請以「共謀者原則」呈遞證據,指控各被告的言行違法,包括《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作為。法官日前聽罷雙方陳詞後,昨就此作出裁決,裁定控方可以以非傳聞證供方式呈遞國安法生效前的證據。另外,審訊中,控方證人X獲准匿名作證,庭上揭露他曾用放在袋內的攝錄器及錄音筆,記錄會議過程。就偷拍影像是否可以呈堂,法官認為這與案有關,裁定沒有足夠理據剔除有關證供,有關證據可以呈堂,但亦僅限於非傳聞證供方式。
16名不認罪的被告當中,其中10人續准保釋,包括楊雪盈、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李予信、施德來及陳志全。6人則繼續還押,包括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4名表明認罪被告,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連鎖店「AbouThai 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的東主林景楠,審訊中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案件編號:HCCC 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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