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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兒草案刊憲 學者促當局做好培訓

葉柏強 葉柏強
葉柏強
【本報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昨日刊憲,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葉柏強表示,立法有助及早發現虐兒個案,而條例並非懲罰專業人員,而是恫嚇潛在施虐者,從源頭上減低風險,達到預防作用,建議當局做好培訓工作。
重新檢視在職指引 大學設課程
葉柏強表示,草案從構思到徵求意見歷時兩年,得到了整個兒童委員會的支持,又指該條例涵蓋的職業合適,例如教師和社工等,因經常可與兒童接觸,關係最為密切。至於醫護人員則較被動,但亦可透過會診或全身檢查發現兒童有否可疑瘀傷。其他專業例如視光師等,很少看到小朋友身體有瘀傷,不需要擔心因而被控告,惟若涉及眼腫、面部頭骨受傷,則需要舉報。
葉認為,法例精神為預防嚴重受傷或虐待個案,如果專業人士未能判斷嚴重程度,可先考慮通知執法部門或相關機構。最重要是法例實施前,做好準備和培訓,包括重新檢視在職指引及在大學加入兒童保護課程等。
社聯兒童及青少年服務總主任姚潔玲則關注立法後配套是否足夠,包括有否足夠人手及住宿服務,尤其社工在晚上和長假期會否得到足夠支援。
社聯:需指引助辨識心理虐待
姚續指,何謂「嚴重傷害」,需在訓練和專業討論上清楚說明,一般兒童身體虐待,由於有表面傷痕較容易判斷,但認為心理虐待則需具體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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