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監察禁虐兒 強制舉報莫遲疑
香港自詡文明城市,但天理不容的虐兒慘劇層出不窮。最轟動要數2018年,5歲女童「臨臨」慘遭生父和繼母殘暴虐待致死,幼稚園校長和教師明知「臨臨」滿身傷痕卻詐作不見,連小女孩最後一個求生機會也剝奪。事件激起社會嘩然,同時觸發港府認真思考設立強制舉報機制。事隔多年,有關機制的細節終於出爐。
港府即將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條例草案。新機制中,社工、教師及醫護等23類人士列為「強制舉報者」,他們在工作期間如合理懷疑18歲以下兒童「已遭受並仍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盡快舉報,有關行為包括藉暴力手段使兒童受到身體損傷;強迫或誘使兒童參與任何涉及性的作為等。若強制舉報者未有履行責任,將面臨最高3個月監禁及罰款50,000元;新機制亦設有保障條文,任何人不得故意阻止或阻礙「強制舉報者」舉報,「強制舉報者」亦不會僅因作出舉報而招致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這23類人士皆為經常有機會接觸受虐兒童的專業人士,過去不少虐兒個案,也都是由醫生、社工主動揭發,即使他們被明文納入機制之內,相信亦不會引來太大爭議。然而,反彈最大的莫過於教師,有教師團體及校長表示,舉報者難以判斷虐兒的嚴重程度,擔心會否誤判,亦有機會引致混亂。
未開始先否定,身為飽讀詩書並擁有專業資格的教師,也是每天接觸學生最多的職業,居然最怕挺身而出作出舉報,委實令人汗顏。很明顯,專業教師不是沒有判斷能力,更大的考量,可能是學校一旦涉及虐兒醜聞會影響校譽,學校也要抽出人手和時間應對,覺得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是最大原因。但別忘記,「臨臨」之死就是一個極大教訓。想當日,其班主任以至校長均知道她遍體鱗傷,甚至已拍下照片,卻沒有人願意報警揭發。汝不殺伯仁,伯仁因汝而死,難道這樣的悲劇還要重複下去?難道這就是教育界人士的初心?
當然,港府施政的老毛病往往就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立法原意是好的,法律條文也是好的,但執行起來往往事與願違,錯漏百出。有關注團體就指出,政府必須建立舉報後續處理方式,不然只會停留個案的階段;此外,專職執法人員、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人手、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宿位、加強輔導支援服務等,也是非常必須。例如,目前全港只有277個提供給受虐兒童的緊急宿位,但單是2021年,當局就接獲2,700宗申請個案,全年只有430人獲安排入住,顯示緊急宿位供不應求。要是港府空有法律條文卻沒有實際配套配合,必會淪為關注團體所說的「停留在個案階段」不了了之。
本港虐兒個案年年上升,去年便達到1,439宗,施虐者大部分為父母,拯救孩子刻不容緩。但說到底,強制舉報始終只是亡羊補牢,要從根本上減少虐兒,大前提還須從教育入手,港府亦須加強對基層家庭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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