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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運物資入收押所 懲教助理續准保候訊

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將多項未經授權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一名囚犯。 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將多項未經授權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一名囚犯。
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將多項未經授權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一名囚犯。
【本報訊】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涉嫌收賄共逾一萬元,將多項未經授權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一名囚犯,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而涉案囚犯及其胞妹則被控行賄。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2日再訊,讓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涉案囚犯則因另案而需繼續收押,其餘兩人續准保釋。
3名被告依次是金永勤(34歲,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吳天文(35歲,在囚人士)及吳樂澝(31歲,保健員)。金永勤被控3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6月27日、8月1日,接受8,000元、1,000元及1,100元,將未經授權的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作為在囚者的吳天文。
吳天文及其胞妹吳樂澝則被控3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控罪指他們於 2022年5月21日至6月1日期間、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間、7月15日至8月1日期間,提供8,000元、1,000元及1,100元,作為金永勤把未經授權的物品引進荔枝角收押所給作為在囚者的吳天文的誘因或報酬。案件編號:WKCC 234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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