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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偽造證人口供 男警8‧15再訊

被告胡兆俊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被告胡兆俊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被告胡兆俊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本報訊】男警在7宗案件中涉嫌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以及教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表示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官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就相關控罪與控方作商討,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一年內涉及7宗案件
涉案24歲被告胡兆俊,控罪指他在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香港警務處警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與7宗案件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
控罪指,被告在一宗盜竊案中,指示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指稱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向被捕人兒子訛稱被盜店舖百佳超市願意和解以獲得全數賠償,及向屈臣氏集團職員訛稱已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被捕人。被告又被指在調查報告中訛稱證人已確認百佳不會追究被捕人,偽造證人口供,以及向總督察訛稱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證人已錄取口供及百佳不作追究。被告另在兩宗襲擊案及一宗使用虛假文書案中,偽造受害人或證人口供,並向總督察虛假地陳述該些人士已錄取口供。被告又在另外兩宗襲擊案及一宗盜竊案中,在調查報告訛稱受害人不會追究、偽造受害人或證人口供,及向總督察虛假地陳述該些人士已錄取口供。案件編號:DCCC 1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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