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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商場內襲警案 男生判囚兩個月兩周

【本報訊】2019年9月14日有大批人士到牛頭角的淘大商場集會,期間一名男子涉嫌企圖用水樽掟向兩名執法人員,其他執法人員見狀上前從後制止他,過程中,該男子又被指向人員「批㬹」施襲,最終被捕。男子被控一項襲警及兩項企圖阻撓警員罪,經審訊後被裁定3罪均罪成,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兩星期。
辯稱自然擺動 官拒接納
26歲被告朱永業,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淘大商場襲擊及企圖阻撓共3名執法人員。審訊時,辯方指被告根本沒有向事主施襲,否則閉路電視片段不會拍攝不到;即使被告當時有動作亦非故意,只是遭執法人員拉扯下的自然擺動。不過裁判官不接納被告解釋,並相納被告當時確曾施襲,故裁定他3項控罪成立。裁判官昨判刑指,被告的行為或會影響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因此刑罰須起阻嚇作用。但裁判官同意,本案檢控上確有延誤,故作出酌量減刑。案件編號:KTCC 6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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