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消費券 派發前需重審資格
【本報訊】政府將於7月16日派發第二期消費券,經原有的6款支付工具派發,想「轉會」的市民可於下月5日至27日期間申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國民昨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由於今次派消費券前會重新做資格審查,故部分成功領取首期3,000元消費券的市民,或未能領取第二期的2,000元。
電子支付平台 迄1200萬個帳戶
莊指,當局會根據一系列準則作資格審查,包括領取人是否滿18歲兼擁有永久居民資格、是否已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等。至於電子支付平台方面,他指過去兩年派消費券有助推動電子支付,現時已有1,200萬個新增支付工具帳戶,即一人平均新開兩個帳戶;同時亦有20萬個新開的商戶帳戶接受電子支付。他透露,當局曾檢視計劃會否加入其他支付平台,惟考慮到平台能力及普及程度等,認為現時的6款支付平台已足夠。
對於消費券帶動本港經濟的能力,他認為暑假一向是本地消費旺季,加上市場會有各種活動,料下一期消費券可為市場帶來130億元消費力,而連同第一期消費券,總額更達330億元,可為經濟帶來0.6個百分點的提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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