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會案 劉頴匡孫曉嵐共7人認暴動
【本報訊】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令到立法會大樓內外滿目瘡痍,事後多人被捕,包括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表明認罪而正被還押的民主派人士劉頴匡、藝人王宗堯、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孫曉嵐等共13人,他們被控參與暴動等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審理。其中7名被告承認暴動罪,包括劉頴匡和孫曉嵐,法庭暫定7月28日處理求情及判刑。至於王宗堯則否認暴動罪,但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稱條例),他將連同其他不認罪被告開始受審,預期審期44日。
13名被告中,7人承認暴動罪包括羅樂生(22歲)、畢慧芬(27歲)、孫曉嵐(27歲)、潘浩超(34歲)、沈鏡樂(26歲)、劉頴匡(29歲)及范俊文(31歲)。他們另被控違反條例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只有畢慧芬承認此罪,其餘6人的該罪均獲存檔法庭。此7人等候判刑期間,沈鏡樂獲准保釋,劉頴匡在本案中雖獲准保釋,但他因初選案而繼續還押;其餘5人亦須還押。
同意案情指,2019年7月1日凌晨起,示威者已開始在立法會對開聚集。同日中午,有示威者用硬物敲打立法會大樓玻璃,用鐵籠車撞向大樓。議員梁耀忠及郭家麒曾試圖阻止示威者進入大樓惟不果。至下午,立會秘書處發出紅色指示,至晚上近9時,立會大樓失守,示威者成功闖入並大肆破壞。至7月2日凌晨,執法人員展開驅散,立會大樓於7月3日解封。事後,在此事上立法會的維修費約耗用3,600萬元。
5被告不認暴動 包括王宗堯
至於其餘6名被告中,5人否認暴動罪,包括黃家豪(23歲)、王宗堯(44歲)、馬啟聰(33歲)、吳志勇(27歲)及林錦均(28歲);餘下的被告何俊諺(24歲)則獲准暫時毋須答辯。控方透露,將會傳召少於20名控方證人出庭作證,當中包括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
就其他控罪方面,林錦均被控刑事損壞罪,他不認罪;其餘12名被告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王宗堯及吳志勇承認此罪。最後,潘皓超另涉刑毀及非法集結罪,同准存檔法庭。鄒家成原本亦是本案被告,但他因與泛民初選案審訊撞期,故其案件會與本案其他被告分拆,排期至今年10月16日開審。案件編號:DCCC 606-610,1069/2020,DCCC 25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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