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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犯案涉誤導警員 24歲男轉區院審理

【本報訊】西九龍裁判法院上月發生懷疑「掉包」走犯案,涉嫌販毒的姓陳男子,於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押走期間,疑與一名獲批保釋、涉嫌襲擊女友的姓林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並冒認為林,成功獲准保釋離開法院。兩人同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陳另被控從合法羈押逃離罪,以上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指,「掉包案」會轉往區院審理,押後至6月21日再訊,以便準備轉介文件。至於林涉及的涉嫌襲擊女友案,林昨承認一項襲擊罪,押後至6月12日判刑。兩名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報稱無業的被告林景浩(24歲),昨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被告在2023年4月9日於旺角福全街富邦大廈一單位內,襲擊一名姓葉女子。
認曾襲擊女友
案情指,事發時被告與事主是情侶關係,當日他們因感情問題爭執,期間被告出拳打事主,令女方的頭、肩受傷,被告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才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至於「掉包案」方面,被告分別是林景浩及涉及另一販毒的被告陳樹華(37歲),報稱售貨員,二人各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昨分成兩案再提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以便準備轉介區院的文件,而涉及兩名被告的案件將合併處理,二人均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看管。林在本案中,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二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容許陳樹華謊報他的身份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
陳樹華在本案中則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二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與林景浩交換身份,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陳在本案中另外被控於同年4月10日至13日,在香港身為警員陳偉鴻合法羈押下的人,而從該警員的合法羈押中逃脫。另外,陳在其涉及的販毒案中,則面對兩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7日,在油麻地炮仗街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另同日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販毒案押後至6月2日再提訊。案件編號:WKCC 1492、1572、16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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