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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電話卡實名制存偏頗 市民申覆核

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自去年實施。 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自去年實施。
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自去年實施。
【本報訊】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自去年實施至今,首次有市民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該制度。該市民於申請書指,電話卡實名制條例內容存在偏頗,並阻礙了市民以匿名方式舉報罪案。他希望法庭可下令修例以作優化,並容許在完成登記前的短時間內仍可正常使用其電話卡。
張姓申請人於其自行撰寫的申請書中,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事務管理局及保安局均列為擬答辯人。張首先要求法庭可批准其以匿名身份提出是次司法覆核,並稱不認同不願意公開身份的人士是不可信之說法。他又指《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第5條列明,「指明持牌人須確保用戶識別卡除非現已登記,否則不得處於生效狀態」的內容存在偏頗,並認為會阻礙了市民舉報的嚴重罪案。他續指電話卡實名制後,有機會令作舉報的當事人身份被公開,會令其不願意舉報或指證,故需要匿名保護。他又認為電話騙案與是否實名登記電話卡沒有直接關係,且不能阻止騙徒以其他途徑犯案,並對提出實名制的相關人士感不解。他認為應要教導市民小心騙案,非實名登記電話卡。案件編號:HCAL 8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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