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有辣有唔辣
每兩年申報資產 搬遷期縮至四個月
為防珍貴的公屋資源被濫用,房屋委員會一口氣收緊公屋富戶及加戶政策,可謂有辣有唔辣。除住滿10年公屋戶首次申報資產時間縮短至每兩年申報資料一次,租戶在本地置業就須一個月內申報,若被發現虛報有可能面臨刑事檢控;而「超級富戶」的暫准居住期限由現時12個月大減至4個月,以防有人利用暫居期轉移資產。另外,房委會亦收緊了公屋「世襲制」,租戶最多只准為一名成年子女加戶,若戶籍內已有成年子女者則不得再加。房委會表示,日後租戶不論是因虛假陳述或是因扣滿分而被「趕走」,不得再次申請公屋的限制年期由現時兩年延長至5年,新措施將在10月起實施。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昨開會商討打擊濫用公屋問題,結果一致通過4項收緊政策。小組委員梁文廣指出,會議中各委員對於執行時間、加強執行措施,如海外資產、如何衡量加戶政策中,子女照顧父母的程度等,都有一些討論,大家均認為應把資源留給最有需要人士。
議員憂一窩蜂申報 房署冧檔
梁文廣表示較關心日後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認為社會大眾都同意,將申報本地物業、住戶是否持續居住於該單位等納入每兩年的申報項目中是必要;惟相關措施會否增添居民負擔,委員期望有關表格能更簡單及清晰,甚至可以考慮電子化申報。會上他提出多項關注,包括憂慮住戶「一窩蜂」提交申報,對房屋署前線構成壓力。惟小組主席黃碧如說,現約80萬個公屋戶中,約有50萬已需兩年申報,有信心可應付餘下住戶的申報。
倡與內地協作 調查住戶資產
至於有關資產物業申報及調查方面,梁文廣建議房署與其他部門連繫,多善用土地註冊處資料,將有助執法及舉證;而長遠而言,有必要就境外資產方面多費工夫,如在行政上與內地協作,查找住戶在內地的資產。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日後輪候公屋申請人如果被發現作虛假陳述或正住在公屋的租戶,若涉及虛報資料、違反租約條款或被扣滿分要遷出,被禁止申請公屋的年期增至5年。租戶亦要授權房委會,可以向其他部門或公私營機構查核租戶資料。有關「加辣」措施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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