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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孕婦 拒認跪地求饒 高級督察:畀事主夫打到跪低

被告李卓賢 被告李卓賢
被告李卓賢
【本報訊】已婚警隊高級督察前年休班時,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你想要幾錢,我即刻開支票!」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否認當日之所以跪下,並非欲求饒,而是遭事主丈夫「打到跪低」。他稱曾遭對方「叉頸」,為了離開危險環境,他才提出賠錢。被告指女事主冤枉他,她「演技精湛,可以去演員訓練班度train(訓練)!」。
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法庭前日裁定兩罪表證成立。
被告昨自辯時指X習慣「收兵」,其中一個手段是「扮弱者」,常說自己「畀人蝦」、「畀人非禮」,被告形容她的說話一般不盡不實及誇張。被告續稱,「出事」後他翻看兩人WhatsApp對話紀錄,發覺她「好鍾意錢」,不停提及希望他介紹3萬元月薪的工作,自言當時「當局者迷」。
稱為脫險始提出賠錢
被告聲稱沒非禮X,反指若被非禮,應該「嗌救命」,而非溫柔地說「喂!喂呀!」被告指當日其實不想留在店舖,只是X一直叫他「唔好走」、「唔夠數,你一定要幫我。」出於幫助朋友的心態,他選擇留下,並多買了數千元貨品。
裁判官此時詢問,既然他已購物,為何仍不離開。被告解釋,X說「有嘢傾」,加上落了半閘,才沒有離開店舖。被告續稱,X的丈夫Y到場後,曾暴力對待他,包括叉頸。為着逃出危險環境,他才提出以「一球」賠錢了事,不是自覺做錯事。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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