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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揸胸強吻孕婦 高級督察表證成

被告李卓賢 被告李卓賢
被告李卓賢
【本報訊】已婚警隊高級督察前年休班時,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店舖,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案件連日來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定被告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指當初女事主主動跟他交換聯絡方法,並分享私事。
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2樓一店舖內非禮女事主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X於涉案店舖任職店長。拘捕被告的姓繆警員供稱,他到場時被告踎在地上,身上有「少少酒氣」。他帶被告到案發店舖途中,見被告步履不穩,期間更突然跌倒,被告並表示飲了兩杯威士忌,飲醉了,覺得「唔舒服」、頭痛,要拉低口罩「抖氣」,接着被告更作嘔,吐出少量泡沫,又要求送院。
稱事主推銷「主動攞個胸撞埋嚟」
被告在表證成立後自辯時透露,育有兩名小孩。被告指,2019年年底認識X,X主動與他交換手機號碼,兩人開始用Whatsapp溝通。起初X稱呼被告做「李生」,會談到買貨事宜。後來X開始講私事,又謂「好想有個親哥哥」,喚他「阿哥」。被告續說,X的推銷手法「比較特別」,推銷貨品時會「挨身挨勢」、「主動攞個胸撞埋嚟」。
被告續指,X很受歡迎「好多熟客、幾十人話要追佢」,X的丈夫Y很討厭這些熟客。被告稱,X兩夫婦政見都是不傾向政府方向,Y更屬「深黃」,故被告沒有透露自己是警察,當他被X問到職業時,僅說「類似EO」。被告形容自己酒量中下,案發階段,他因家庭及工作問題,而飲多了酒。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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