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私隱借貸 民政署職員囚15月
【本報訊】因賭錢而欠下30萬元債項的民政署助理文書主任,涉嫌盜用4名申請免費法律諮詢計劃人士的個人資料借錢,因而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昨於區院認罪,法官指,被告行為令政府有負面印象,如他因事件受紀律處分,以及失去公積金,也屬咎由自取。考慮到被告認罪,判他入獄15個月。
涉及4名申法律諮詢人士
案情指,2014年8月起,36歲被告謝柱成在粉嶺壁峰路北區政府合署北區民政諮詢中心,任職民政事務總署助理文書主任,工作是在服務櫃台處理查詢及協助登記民政署服務。2018年6月8日,一名女子在諮詢中心服務櫃台投訴,指收到被告借貸的追債訊息。被告上司其後與該名女子會面,建議對方報案。同日下午2時,上司與被告會面。被告承認使用當值律師服務免費法律諮詢計劃4名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借貸,用來向大約10個放債人借取約40筆貸款。
被告於2018年6月前往上水警署自首,警誡下承認「我係偷咗人哋啲個人資料去借錢畀自己用」。被告續指,2016年11月,他因賭債宣布破產,須每月償還4,000元。惟被告人繼續賭博,欠下約40筆債項,合共約30萬元。被告向4個持牌放債人及一些高利貸借錢。有事主收到恐嚇訊息及電話。案件編號:DCCC 48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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