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銀行經理助客開戶 中介董事被控
【本報訊】廉政公署本周三落案起訴一名中介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銀行經理提供賄款兩萬元,以協助兩個非本地客戶在該銀行開立企業帳戶。被告已准保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譚永健(35歲)為中介公司Minerva Services Limited唯一股東兼董事,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Minerva為客戶提供秘書服務。
被告涉嫌於2020年9月至10月期間,向一名時任東亞銀行有限公司高級客戶經理提供賄款兩萬元,換取為被告轉介的客戶於東亞銀行開立銀行帳戶。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向該名銀行經理提供兩個客戶的資料,而申請人並沒有與該經理會面。而上述銀行經理黎賜慧(39歲)早前被控貪污等罪名,他承認控罪,案件押至明年1月10日求情及判刑。
東亞銀行要求企業帳戶申請人須親身到分行開戶,以及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供銀行職員核實,以符合盡職審查要求。若申請人未能符合相關規定,東亞銀行不會接受其申請。
廉署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以貪污案例和防貪措施,協助銀行管理主要營運範疇包括開戶及轉介業務的的貪污風險,提升銀行的防貪能力。廉署亦推出「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包括製作「銀行業誠信解密系列」網上自學培訓動畫,助銀行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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