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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2047 地契擬可續50年免補價 年繳3%地租

在2047年6月30日約有30萬個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同時到期。 在2047年6月30日約有30萬個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同時到期。
在2047年6月30日約有30萬個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同時到期。
【本報訊】由2025年起本港將有不少地契到期,在2047年6月30日更約有30萬個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同時到期。為精簡續期安排,地政總署建議用刊憲方式,為即將到期的地契續期。擬議法例下,政府會以「負面清單」形式刊憲為地契續期,地契可續50年而毋須補地價,但要每年繳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地租。
香港的土地業權絕大多數為「土地租借權」,大部分市民居住的私人樓宇均屬「土地租借權」之類別,隨本港早年批出的地契陸續到期,自特區成立以來共25份一般用途地契到期;由2025年6月至2047年6月29日,約2,400個屬一般用途地段的地契到期,當中最早一批於2025年6月到期的地契涉及約50個位於油尖旺非工業用途的地段。
下半年向立會提交草案
現行地契續期方式繁複,當地政總署決定為一般用途地契續期時,需與業權人簽立新地契等。地政總署建議用刊憲形式為地契續期,並於每批到期地契的到期日約3年前刊憲,傾向只會列出不獲續期的地契;而業權人亦可選擇不續期及政府可修改不續期的決定,對於被列為不獲續期的地契,法例會提供修訂機制,容許政府在檢視後將不獲續期的決定改為續期。政府將於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以望明年上半年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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