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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內串謀製毒罪成 3男女囚12年半至25年

3人於高院受審。 3人於高院受審。
3人於高院受審。
【本報訊】兩男一女涉嫌在3年多前於尖沙咀酒店內串謀製毒被捕,3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製毒罪成,昨於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12年半至25年不等。
3名被告分別是葉梓聰(21歲)、甘美茵(21歲)及鄧穎熙(27歲)。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其中鄧穎熙被指是主腦,判囚25年;葉梓聰則判囚16年8個月;女被告甘美茵則判囚12年6個月。
大堂被截查揭藏毒
控方案情指,執法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調查,2019年9月11日在尖沙咀一間酒店大堂,截查涉案的其中一對男女,即葉及甘,並在他們隨身行李,發現可卡因和一批製毒工具。其後到他們租住、位於深水埗的房間內,發現一批毒品。經追查下,再於馬鞍山拘捕鄧,控方指他是負責招攬和操縱集團的主腦。案件編號:HCCC58/2021、HCCC1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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