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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涉非禮孕婦 事主堅稱遭強吻

被告李卓賢 被告李卓賢
被告李卓賢
【本報訊】已婚警隊高級督察前年休班時,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店舖,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事後男警被指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警否認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續審。女事主坦言知道被告「有啲錢」,也得悉被告曾搭私人飛機帶狗去日本玩,但就不知道辯方所說,被告有駕駛跑車。事主丈夫則供稱,事後被告一度嘗試從店舖後門跑走。案件今日續審,被告或會出庭自辯。
涉案33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控辯雙方呈上修訂承認事實指,事發後被告求診,證實患適應障礙症,身有酒氣,已轉介精神科跟進。
辯方質疑嗅不到酒氣
女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知道被告「唔係窮」、「有啲錢」,也曾說笑讓被告請她做工人。就着非禮事件,辯方質疑,如被告曾強吻X,X必然嗅到酒氣。X承認當日在店舖內曾和被告談到飲酒事宜,她重申,當日聞不到被告有酒氣,但這不代表被告無強吻。被問到被告在休息室,是拉下抑或脫去口罩,X說她當時一直想着如何保護自己、保護BB,故沒留意相關細節。辯方指出,當日X在休息室談及辭工,她感到不開心,希望被告幫手。期間說到錢銀事宜,被告不想談下去,說句「妖」便想離開休息室,過程中,X曾捉被告的手;X否認上述說法。審訊時,裁判官要求X換上當日穿着的裙,並在屏風後,向法庭展示當時聲稱被告「揸胸」的動作。
之後,X的丈夫Y出庭作供。Y供稱,2017年與X結婚,一直沒懷疑過X與熟客有任何曖昧關係。此外,由於X曾經小產,本案發生期間,她再懷孕,夫婦都覺得很感恩。Y指X就此非禮事件深受困擾。事件後,X更需到精神科求診。至於事發當天,他入店並報案後,被告多次要求放過他,更一度推開店舖後門跑走,Y即時追出並大叫,終驚動附近店舖員工,一起圍着被告阻止他離開,以待執法人員到場。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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