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拋垃圾 店舖阻街 增罰款 修例二讀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首讀及二讀《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將在公眾地方棄置廢物和吐痰等,涉及個別公眾人士行為的7項表列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而針對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等兩項表列罪行,其定額罰款金額將上調3倍,由1,500港元提高至6,000港元。
當局指罰款金額自2003年以來無調整過,期間香港累積通脹率為60%,削弱了罰款阻嚇力,當局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教育,持續改善環境衞生和市容。至於生效日期方面,當局建議草案在獲立法會通過,並刊憲後的3個月才生效,以確保政府有充足時間向相關業界和公眾廣泛宣傳。當局會向前線人員提供指引,加強執法培訓,確保執法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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