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澳門駕照互認 昨起生效
【本報訊】廣東交警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指,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駕照互認)協議昨日正式生效,交警公布廣東省業務網點詳情,並建議駕駛者錯峰辦理。公安部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指導地方公安交管部門做好內地與香港、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便利內地與港澳居民駕車出行。
廣東公布80業務網點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執行協議規定,認真審核資料,優化辦證服務,確保互認換領工作依法規範、便捷高效開展。有關負責人指,駕照互認將大大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往來,對推進大灣區建設具重要意義。廣東公布全省業務網點詳情,包括80個網點,分布在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等21市。
根據協議,內地與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准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直接駕車或免試換領駕駛證,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波汽車。澳門永久性居民可持相關證明等,直接免試換領內地相應准駕車型駕駛證;內地駕駛者在入境澳門14日內可憑內地紙質駕駛證直接駕駛規定車型;如入境超過14日需繼續駕車,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可多次在澳門駕駛規定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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