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野鴿衞生災難 擬囚一年罰$10萬
環境局將提修例 另引入定額罰款機制
本港多區均面對「鴿滿之患」困境,不單野鴿亂飛,街頭及樹下經常一地都是排泄物。市民放縱地以麵包碎等食物餵飼野鴿,有機會令野鴿數目持續增加,進一步影響市容。環境局擬修例禁止餵飼野鴿,將罰則大幅調升,由罰款一萬元增至10萬元及監禁一年。有議員要求在現有衞生黑點平台加入餵鴿舉報,而最重要是當局必須加強執法才起阻嚇作用。
政府去年曾對《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進行修訂,由去年12月31日起將禁餵區範圍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加強遏止餵飼野生動物,包括猴子、野豬和麻雀等,但餵飼野鴿卻不受條例限制,惹起市民不滿認為無助改善市容。環境局日前就向立法會提交最新文件,當中擬提出修例禁止餵飼野鴿,建議在《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列明,任何人除了不得餵飼野生動物外,亦禁止餵野鴿。
此外,當局亦倡議提高條例的最高罰則,由現時的罰款一萬元,大幅調升至罰1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並首次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容許執法人員即時向正在違反,或已經違反禁餵規定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其定額罰款金額建議為5,000元。當局稱料於今年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若修例獲通過,可於明年第3季全面生效。
議員倡網上舉報 加強執法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欣宇表示,不時收到市民指上水港鐵站外及屋邨的餵鴿投訴,指現時當局引入定額罰款,並擴闊讓不同部門執法人員即場向違例人士發告票,料可加強阻嚇力。他亦建議當局在現時衞生黑點網站中加入餵鴿黑點舉報,加強執法頻率才可進一步根治鴿患問題。
另一名委員何俊賢指,雖放權讓不同政府人員執法,但或出現「嫌麻煩」情況。何認為在法例實施初期要再三觀察情況,亦建議政府加強教育及執法工作的宣傳,才能收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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