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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外圍暴動 10人囚45至58個月

案發時理大附近一帶發生暴動。 案發時理大附近一帶發生暴動。
案發時理大附近一帶發生暴動。
【本報訊】2019年11月理工大學遭圍封期間,大批人士在油麻地一帶參與示威,試圖「圍魏救趙」,欲分薄理工大學外的執法人員數目。示威者當中10人被控暴動罪,一人開審前認罪,9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其中一被告開審前認罪
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指,各被告去現場助長示威者氣燄和壯大聲勢,雖無直接證據顯示他們曾做出破壞或暴力行為,但判刑時須考慮整體暴力行為,各人仍須為暴動群體行為負上刑責,故將10名被告判監45至58個月不等。
10名被告為雷曉天(24歲)、梅晉豪 (23歲)、吳卓泓(22歲)、吳悅橋(25歲)、柯俊明(23歲)、安俊彥(20歲)、潘伊晴(24歲)、戴卓欣(20歲)、王智勇(22歲)及余嘉晴(24歲);其中余嘉晴認罪。
控罪指各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吳悅橋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在彌敦道525號至543號一帶管有一罐噴漆。此罪早前亦被裁定罪成。法官早前裁決指,眾被告均非居於案發現場附近,裁定他們並無合理解釋於現場出現及逗留,並相信眾人是有意圖參與暴動。案件編號:DCCC 7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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