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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針奪命案 名醫李宏邦21控罪 12月再訊

李宏邦 李宏邦
李宏邦
【本報訊】2018年11月發生香港首宗打肉毒桿菌針奪命個案,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懷疑在接受肉毒桿菌針(Botox)注射兩小時後昏迷,送院後不治。捲入事件的名醫李宏邦被控企圖誤導警員及違反《危險藥物規例》等合共被控21項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由於他另外面對誤殺罪,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以待誤殺案的進展,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控方要求等待誤殺案進展
現年90歲的被告李宏邦,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員罪、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及7項「沒有以附表一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控方透露,被告另面對的案件,會在2024年4月在高等法院開審,今年12月會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申請把本案押後,以視乎另案進展,再決定如何處理本案。
被告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11月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格蘭中心的「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指稱張淑玲於當日下午因哮喘病到訪被告的診所,企圖誤導高級警員劉樹生及警署警長方志強。
另被告被控身為獲授權管有及供應危險藥物的人,無根據該條例制訂的《危險藥物規例》備存登記冊,並沒以該規例的指明格式記下他所獲得或由他供應的危險藥物。案件編號:KCCC 128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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