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積金對沖 政府研撤僱主專項儲蓄要求
【本報訊】港府將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且不設追溯期,當局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早出席電視台節目表示,已委聘專業顧問檢視是否取消僱主專項儲蓄戶口,不再限制僱主要儲錢來支付長服金或遣散費;若僱主無能力支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亦可應付。
遣散費長服金由破欠「兜底」
孫玉菡續指,現時關鍵是確保在取消對沖機制後,「打工仔」可保障獲得遣散費及長服金,僱主未能支付時也有破欠基金「兜底」。他又稱,破欠基金經已改良,數額、處理時間上亦較之前好,相信破欠基金目前的68億元盈餘已足夠應付,加上收入來源主要是僱主公司每年要繳付的150元商業登記費,基金財政狀況良好。若日後真的有更大需要,亦可以透過提高商業登記費來達致收支平衡。
不過,他不同意方案是向商界讓步的說法,不論是重申專項儲蓄戶口,還是破欠基金,均不涉及公帑,他以交稅作比喻,僱主要依法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因此僱主要為長服金等撥備。至於政府何時決定是否取消專項儲蓄戶口,他僅指冀盡快完成報告,料年內可向市民解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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