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過期新冠口服藥 醫管局辯指仍有效
【本報訊】有市民近日感染新冠病毒後,私家診所因口服藥短缺而未能提供,早前成功預約到醫院管理局普通科門診求診,獲處方輝瑞口服藥。但定睛一看,驚覺獲發的口服藥原來已過期,對服用過期藥物感擔心。醫院管理局承認有新冠病人獲處方過期的輝瑞口服藥,但指仍然有效。
美藥廠再度延長保質期
本報昨登入美國衞生及公共服務部網頁,發現有通告指特定批次輝瑞口服藥(Paxlovid)的保質期延長至24個月,獲准緊急用於治療某些成人和兒童患者的輕度至中度新冠病毒患者。輝瑞口服藥由Nirmatrelvir與Ritonav組成。24個月的有效期基於兩種藥物之間最早的製造日期,在此差別下,一些出廠時具有相同有效期的產品,更新後將具有不同的有效期。
不過,今次並非輝瑞口服藥首次延長有效期,最初推出時,因緊急批准應用,故有效期較短,僅有9個月,及後延長至12個月。去年10月,藥廠再次發出公告,將藥物有效期延長至18個月。本港購入的相關藥物批次,出廠有效日期為今年2月底到期。至今年1月,該藥廠再次將藥物的有效日期延長至24個月,令本港所購口服藥批次,有效期由今年2月延長至今年8月底。
醫管局傳染病中心醫務總監曾德賢承認,有新冠病人獲處方過期的輝瑞口服藥。美國藥廠測試後,認為部分原本今年1至3月到期的藥物有效期可延長,當局亦將部分口服藥的有效期延長至今年8月。除輝瑞以外,醫管局仍有另一種口服藥提供,他指藥物儲備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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