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毀店舖天眼 還押小欖
【本報訊】男警去年10月在休班期間涉嫌破壞上水一店舖的閉路電視鏡頭,其後被捕,被控以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透露正與控方商討,會否以其他方法處理案件。裁判官把案押後至5月25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
控辯商其他處理方式
46歲被告黃志恆,報稱公務員。他是一名警員,據悉現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2年10月30日,在香港新界北區上水新成路4A舖「洗車易雄仔汽車美容服務有限公司」,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上述公司的一部閉路電視鏡頭,意圖損壞該財產。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兩星期,以便替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判斷他是否適合答辯。辯方則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讓控辯雙方商討,是否可以用其他方式處理本案,同時申請讓被告繼續擔保外出。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下令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案件於5月中再訊。案件編號:FLCC 32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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