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警員 涉收賄1.3萬 洩警機密
透露盜卡案進度 爆巡派對房次數
時任警員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他亦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同袍索取貸款約一萬元。廉政公署本周三落案起訴該名時任警員及貸款公司董事,二人已經獲准保釋,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答辯。據了解,涉事前警員早有前科,去年因為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蘇靖峰(29歲)為一名前警員,被控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彭閏謙(37歲)則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另被控向同袍索萬元貸款
案發時,蘇靖峰任職警員,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而彭閏謙為鷹富的董事兼股東,早前任職自由身貸款代理人時,透過電話推銷貸款時認識蘇。案情指,蘇涉嫌於2021年6月底至10月中期間,接受由彭提供的賄款共1.33萬元,以傾向優待彭,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蘇又涉嫌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向一名任職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一筆約一萬元的貸款,但遭對方拒絕。
貸款公司董事問調查方式
廉署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蘇多次接受彭借貸,而在借貸期間,彭曾向蘇查詢警方在一宗關於其友人信用卡被盜用個案的調查進度,以及警方就派對房間的巡查次數。調查發現,蘇涉嫌以警務人員身份和經驗,回覆彭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從而獲得彭閏謙的貸款。
曾賭外圍判120小時社服令
據知,有關前警員早有前科,他因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被廉署控告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他承認控罪,去年6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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