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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 粉嶺高球場9‧1收地

粉嶺高爾夫球場內32公頃土地用作發展公營房屋的議論一直仍未間斷。 粉嶺高爾夫球場內32公頃土地用作發展公營房屋的議論一直仍未間斷。
粉嶺高爾夫球場內32公頃土地用作發展公營房屋的議論一直仍未間斷。
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用作發展公營房屋的議論仍未間斷,環境保護署表示已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提出的申請,有條件批准其提交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局部發展技術研究-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惟因應環境諮詢委員會提出要保育發展範圍內近0.4公頃林地,故要求土拓署仍須向環保署署長提交文件以供審批。
環保署稱,有關決定是經過全面和審慎考慮環評報告、相關環評研究概要和技術備忘錄的要求、於公眾查閱期間由環諮會和公眾根據《環評條例》所提交有關環境的意見,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附加資料後作出。
需修改房屋布局保育林地
當中批准條件為須向環保署提交相關文件以供審批,包括檢視及修改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以盡量保育分區內近0.4公頃的林地;及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以盡量減少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的影響。
此外,環保署文件亦披露,環諮會對項目的4個建議,包括須善用分區2和分區3作公眾教育和享樂的地方,但同時要制訂全面的公眾教育和生態管理計劃,以平衡休閒和保育;檢視分區1的發展參數、潛在生態和對鄰近範圍的視覺影響等;檢視選址的文化遺產的重要性,以及發展地點的交通影響和安排。
發展局表示,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的北端用地發展公營房屋,興建12,000個單位,而南端用地作保育及康樂用途,並在合適規管下開放予公眾使用。不論城規程序進展如何,涵蓋該32公頃土地的短期租約將於今年8月31日屆滿,政府於9月1日將按計劃收回有關土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將負責有關場地的管理和保養工作,包括預留作公營房屋發展的北端部分,直至該部分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開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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