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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誘智障15歲仔肛交 七旬翁監30月

【本報訊】已婚七旬翁聲稱因陽痿,希望試試肛交能否解決問題,於是在社交平台結識15歲少年,並以數百港元報酬,誘使對方兩度上門提供性服務,包括與他無套肛交、替他口交及手淫,老翁事後被捕,早前在區院認罪,昨被判入獄30個月。
稱為解決陽痿 被批變態
法官指,本案案情嚴重,亦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事主屬輕度智障,兩人年齡相距50多歲,被告可以做事主的公公。對於被告聲稱因陽痿問題,加上妻子長期不在家而感苦悶,於是故意尋找年輕男子,法官形容被告行為變態,有潛在孌童傾向,需判阻嚇刑罰。
71歲被告黃清湘,已婚,與妻同住,現已退休。他有4名女兒,當中3名是與前妻所生。他早前承認「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及「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猥褻行為」3罪;被告妻子原本亦涉案,但最終她的控罪獲准存於法庭檔案。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沒有威嚇事主,亦無拍攝性行為過程,冀法庭輕判。
案情指,事主X案發時15歲,有輕度智力問題,去年在Facebook認識被告後,去年3月16日被告約X到其屯門寶田邨的住所,期間X按被告指示脫光衣服,再替被告口交及手淫,被告及後於X肚皮上射精。被告之後與X肛交,過程中沒有使用安全套,事後被告給了X約300元。同月20日,X再到上址替被告口交,被告在他口內射精。事後,被告給他100元並請他喝汽水。X其後把事件告訴心理學家而揭發,被告3日後被捕。案件編號:DCCC 76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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