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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法律執業者修例 阻洋大狀參與國安案

黎智英(圖)早前擬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他辯護。 黎智英(圖)早前擬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他辯護。
黎智英(圖)早前擬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他辯護。
黎智英案揭流弊 政界斥外國伺機偷雞
壹傳媒黎智英被控串謀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黎擬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他辯護,港府早前就此提請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作出通過有關《港區國安法》第14及47條的解釋草案。立法會昨三讀通過《2023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直斥英國政府干預香港和雙重標準,法律界議員林新強更形容外國政客為「黃鼠狼」,時刻覬覦本港這個「雞籠」準備「偷雞」,稱外國政客不會對搞亂香港死心,又指未一刀切禁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是漏洞。
有關修例訂明除非有例外的情況出現,不批准以專案方式認許海外律師國安案件的大律師;訂明申請前甄別程序;訂明覆核機制;行政長官在該機制下的決定不容在任何法院受到質疑或反對等。
指香港有足夠律師供選擇
馬逢國指香港法律專業擁有足夠出色法律人才,相信香港已有足夠具備能力律師供選擇,而條例草案修訂符合全球規範。他又稱,國安法條例以中文書寫,如有任何爭議均以中文為準,若律師不懂中文則難以正確理解條文,而境外律師也較為不了解香港的社會環境,他強調外國情報部門對國安處的調查報告、證物、證人口供很有興趣,若海外律師參與案件則會大大增加洩露國家安全機密風險,且保密機制難以適用海外律師。針對黎智英一案,馬逢國指英國政府及政客對此案聘請海外律師未有提出任何批評,顯示英國政府干預和雙重標準,同時指批評聲音源於政治動機、勾結外國勢力有關。
林新強批評政府未能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師來港處理國安案件是一個漏洞,他形容外國政客為「黃鼠狼」,時刻惦記本港這個沒有上鎖的「雞籠」準備「偷雞」,並形容這次修例將「守門員」由法官改成特首,再加上律政司為後衞,但正如英國曼聯足球隊的後衞麥佳亞也經常出錯,他警告政府也有機會對國安案件犯錯,續指外國政客不會對搞亂香港死心,因此不應容許聘請外國律師處理國安事件。
盼政府多向市民解釋條例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則希望政府可多向市民解釋條例內容,而特首作為把關角色,詢問行政長官在審視海外律師參與案件是否有一套詳盡審批機制,而反對時會否作出解釋、審核準則會否向公眾說明,因市民或對此有疑問和擔心,擔憂會有干預司法自主和獨立性的情況出現。
議員周浩鼎指國家安全本應是內地權力與司法管轄範圍,但現在通過港區國安法來授權香港政府處理國安案件。他表示對政府審批海外律師及取得特首證明書的審批上感到十分憂慮,稱任何國安審訊的律師若一走了之,在海外就有機會透露國家安全資訊、「唱衰」香港,遂提醒政府處理專案及審批時要萬分小心與注意風險。
Tim OwenTim 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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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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