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港府促刪183項目 Google近半未踢出「谷」

Google去年下半年收到港府56次要求移除資料。(Getty Images圖片) Google去年下半年收到港府56次要求移除資料。(Getty Images圖片)
Google去年下半年收到港府56次要求移除資料。(Getty Images圖片)
充斥虛假 侵權訊息 危害國安懶打擊
雖說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但實際卻充斥着不法或虛假訊息,侵權事件亦比比皆是。據最新一期Google《資訊公開報告》顯示,去年下半年收到港府56次要求移除資料,涉及183個項目,其中55個項目被指危害國安,包括有網頁和資料夾包含《羊村》系列書籍,惟當中48%項目,即88個Google未採取行動移除。
根據統計,Google去年下半年收到要求移除的項目有183個,當中55個項目涉國家安全,52個項目涉及隱私權及安全性,29個涉及冒用他人身份等。其中130個項目涉Google旗下YouTube。提出要求的包括有執法部門及資料保護主管機關等,當中前者佔70%。就該些項目,48%項目Google未採取行動移除;共44%已移除、因法律規定而移除、因政策規定而移除;其餘的則是資訊不足及找不到內容。
包含煽動性《羊村》書籍
Google指小組會評估每個要求,例如指收到本港執法部門提出兩項要求,希望移除一個 Google協作平台網頁和3個Google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這些網頁和資料夾包含《羊村》系列書籍。該部門稱這些書籍經法院判定為煽動性刊物。Google未針對相關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採取行動,而自今年一月起,該協作平台網頁中已找不到相關內容。
此外,執法部門提出12項要求,要求移除26則Google Ads廣告,聲稱廣告冒用政府高層官員的身份,欺騙使用者竊取個人資訊。經審查,其中19則廣告已移除;6則審查時已移除;剩下一則廣告找不到內容。
執法部門回應指,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強調各社交媒體平台均設有服務條款,以規限用戶在相關平台上發放的資訊,因此各社交媒體平台應履行其責任防止用戶不適當地使用其平台發放資訊。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條、第10(1)(d) 條及第10(2)條,任何人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或輸入煽動刊物;或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部門呼籲,市民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的非法行為,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