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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暑熱停工指引 靠僱主良心恐難助工人

從事極重勞動的僱員在紅色警告或以上需暫停工作。 從事極重勞動的僱員在紅色警告或以上需暫停工作。
從事極重勞動的僱員在紅色警告或以上需暫停工作。
講明供僱主參考 非強制性無約束力
夏日天氣酷熱難擋,在戶外工作中暑的風險極高。勞工處昨宣布,新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將於下周一(15日)起推行,指引內容涵蓋工作的熱壓力風險評估和針對不同風險因素的預防中暑措施。當中用作評估熱壓力水平的「工作暑熱警告」,共分為黃、紅、黑3個級別;當警告達致紅色級別或以上,紮鐵工人、棚架工人等從事極重勞動的僱員,或需暫停工作。不過,新指引仍非強制性,有議員認為不具法律效力,難以約束僱主。
分3級別 建議休息停工
新指引適用於在戶外或沒有安裝空調系統的室內地點,及在熱源或發熱設備附近進行的工作。指引將戶外工作分為4類,包括輕勞動、中等勞動、重勞動及極重勞動。其中「工作暑熱警告」將根據香港暑熱指數發出,並分為黃色、紅色及黑色3個級別。當警告為黃色時,從事極重勞動如紮鐵工人、棚架工人、正接受體能訓練的僱員等,每小時工作45分鐘應休息15分鐘;若警告為紅色時,從事極重勞動的僱員將建議暫停工作;當警告為黑色時,從事重勞動如搬運工人、釘板工人等亦應暫停工作。
不過,新指引仍屬建議而非強制要求,並無強制約束力,僅要求僱主及僱員以指引作參考。勞工處副處長(職業安全及健康)馮浩賢表示,指引可為僱主及僱員在暑熱天氣下的工作安排提供重要參考;若不幸有僱員因工作中暑發生意外,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提交的工作地點熱壓力風險評估表格將可成為執法依據。他又指,處方在職業安全方面有設立巡查隊,在過去兩年平均每年進行26,000次巡查,合共發出114封警告信。
議員斥標準過嚴促調整
不過,有勞工界議員認為,新指引不具法律效力,難以約束僱主必須遵守。其中身兼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的議員林振昇表示,指引僅建議暑熱指數為32或以上,「警告」達紅色或以上,部分工種才需要停工;惟過去兩年指數達32至34只出現3次,持續時間相對較短,而指數達34以上更從未發生過。他認為,紅色及黑色警告標準訂立過於嚴格,或低估工作環境的酷熱情況,建議當局作出調整。
「工作暑熱警告」將分為黃色、紅色及黑色3個級別。(李志湧攝)「工作暑熱警告」將分為黃色、紅色及黑色3個級別。(李志湧攝)
「工作暑熱警告」將分為黃色、紅色及黑色3個級別。(李志湧攝)
工作勞動量的分類和例子工作勞動量的分類和例子
工作勞動量的分類和例子
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的戶外露天工作休息安排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的戶外露天工作休息安排
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的戶外露天工作休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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