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殘廁充當哺乳室 雙職媽泵奶委屈

為份工啞忍 僱主或違性別歧視例
母親節將至,作為母親都希望餵哺最有營養及天然的母乳予寶寶,惟不少雙職港媽大吐苦水,在設有育嬰空間的商場經常遇惡意霸佔設施,厚顏要保安員驅趕才肯離開;港府早年雖鼓勵私人企業,為員工提供母乳餵哺友善工作間,結果有港媽產假後復工卻換來羞辱,公司在殘廁貼上「Mothers Room」當育嬰空間,讓其在「高菌」環境下泵奶,令她大感委屈,覺得不被尊重。有議員直指僱主的安排,有機會已牴觸《性別歧視條例》,呼籲母乳媽媽作出投訴。
「同喺廁所煮飯無分別」
雙職家長不易做,要同時兼顧家庭及工作,更何況剛生產後復工的女性僱員,如正為初生子女餵哺母乳,若公司環境未能配合,難以為子女提供最佳營養。就此港府現時正推出「家庭友善僱傭措施」指引,鼓勵企業採納友善家庭政策,包括在辦公室設立哺乳間以支援需要哺乳的婦女,但並無詳細建議,全靠企業自行人性化處理。
現職傢俬公司的在職媽媽Amy(化名)表示,產後回歸職場發現,公司並無在辦公室內設立獨立哺乳間,僅在同層殘疾人士廁所貼上「Mothers Room」當作哺乳室,正餵哺母乳的員工要在殘廁內泵奶。Amy直言難以接受,直言:「同喺廁所炒餸煮飯畀屋企人食無分別!」她曾向僱主反映希望有獨立衞生的母嬰空間,惟卻遭公司來回推託,即使她表明願意自掏荷包,於辦公室房間設置窗簾分隔空間亦一併被拒。
Amy指網上媽媽群組「苦主」都曾抱怨指,私人企業對家庭友善工作環境的定義模糊,不少在職家長為求「保住份工」,只能默忍不出聲,亦深知「反對無效」。她寄語考慮母乳餵哺的在職婦女,在返回工作崗位前應先了解清楚公司的育嬰設施,為平衡工作及家庭做足身心準備。
完善政策 港府責無旁貸
立法會議員陳凱欣直斥,Amy僱主的安排已有機會牴觸早年經已修訂的《性別歧視條例》,涉及禁止歧視和騷擾餵哺母乳的女性的條文,員工已可就僱主的安排向有關部門作出投訴。現時本港已復常,政府應重新查視相關政策的推廣工作,惟與以往「硬繃繃」的宣傳,建議政府與時並進,多舉辦分享會,由母乳餵哺媽媽現身說法分享經驗;為鼓勵私人企業為員工提供舒適集乳空間,建議政府或機構舉辦嘉許禮,如同「義工獎」般,正面鼓勵塑造良好企業形象,亦令僱員對公司更有歸屬感。記者吳天悅、梁愚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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