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建議與時並進 倡降樓宇公契修改門檻
【本報訊】消委會建議降低修改公契門檻,由原先要100%業主贊成至75%業主贊成作基準。消委會主席陳錦榮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提到,建議目的令樓宇公契與時並進,增加靈活性,但做法是否實際,希望社會理性討論。
陳錦榮表示,現時由發展商訂立的大廈公契不容易更改,建議港府及業界參考不同法律例如《公司條例》。如以75%業主贊成為基準,他認為需要有嚴謹程序,並由民政事務總署監督,同時為確保改變是具透明度夠及公平公正。亦需要設立有上訴機制等。陳強調,消委會是拋出方案盼坊間理性討論,澄清75%門檻的建議亦不一定可行。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若由政府透過立法方式容許修訂大廈公契,將會影響私人業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強調涉及私有財產權在《基本法》下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的根本問題,爭議性極大,必須小心處理。
設立工程基金 制訂保養計劃
消委會報告亦建議探討大廈或屋苑設立工程基金,制訂10年維修保養計劃,由發展商支付種子基金,連同業主注資相等於兩個月管理費入基金,再由業主每月供款,以支付日後維修工程。陳錦榮稱要說服發展商出錢、小業主每月供款絕非易事,強調不代表一個模式適合所有情況,要視乎屋苑維修情況及有幾多戶數攤分。
而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則於電視節目說,基金能確保各業主有責任供款,累積儲備,一旦樓宇需要維修外牆、換水換電等巨型工程,便可使用基金,免除不必要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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