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罰款打擊垃圾蟲 立會月中首讀
7宗罪各罰$3000 包括亂吐痰貼街招
隨街亂拋垃圾提高罰款,打擊垃圾蟲。政府昨日刊憲,建議將在公眾地方棄置廢物和吐痰等7項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而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等兩項表列罪行,其定額罰款金額將由1,500元提高至6,000元。條例草案將於本月17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有議員認為罰款需足夠阻嚇性,但應加入累計方法及教育方案。
政府昨日將《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建議將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及海上棄置廢物,共7項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提高至3,000元。
而主要針對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兩項表列罪行定額罰款金額,亦會提高至6,000元。此外,按相應法例而經傳票檢控罪成的特定表列罪行,條例草案建議提高法庭可判處的最高罰款額。
條例草案又建議,賦權予相關部門,即食物環境衞生署、房屋署等,就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賦權予環境保護署就公眾地方棄置廢物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港府:夠時間向公眾講解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建議有關修訂在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並刊憲後3個月才生效,讓政府有充足時間向相關業界和公眾宣傳調高定額罰款金額的安排。
議員倡引入累進式罰款
議員梁文廣認為,修例後罰款具阻嚇力,但他建議政府應引入累進式罰款,雖然政府曾指有難度,惟他擔心即使提高罰款對店舖阻街仍然影響不大,坦言「對部分店舖來講都係當交租。」梁又稱,除罰款外,政府應引入教育方案,包括要求多次重犯人士上堂,或協助清潔等體驗式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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