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香港治理
過往幾年的黑暴,使人聯繫到黑暴前的政治失控。因而,治亂便要扭轉逆勢,追求長治。黑暴有美國介入因素,今後中美矛盾加劇,必會再有美國勢力滲入香港的機會。治亂便不僅是整頓內部,更要防範外力,帶有頗大迫切性。
面對這樣的形勢,也認識到港人內部並不團結統一,對內地不滿,親近外國的不少,反映在移民的趨勢與在港港人中不少有外國護照與外國居留權,治亂的政策可能便與太平盛世所需的不同。矯枉過正也在所難免,這不屬政治路線的錯誤,只是工作中的失誤,可以糾正。
不過,關鍵的問題,不是治亂的大方向,也不是工作中的個別失誤,而是在撥亂反正的過程裏,會否改變體制,產生新的結構矛盾,為撥亂反正帶來後遺麻煩。
強調愛國愛港,加強愛國教育絕對正確,這是補回歸後沒去殖民地化的缺失。但由此而推及政治體制的行政化,卻頗值得商榷。
特區政府行政主導是《基本法》規定,但此中有一個程度問題。立法、司法與基層社會社區與行政有分工協作的要求,不是一概歸入行政主導便萬事大吉,行政主導還有監察監督的需要。
在中央對港行使全面管治權下,特區政府要受中央政府的直接監督,此所以有關港澳體制轉為中共中央直屬,不只是行政部門主管。這反映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特別重視,一改過往放任不管的態度。中央怎樣監管特區行政部門,難以置喙,但相信中央監管將擴大對香港內外情況詳細和全面的調研,這會是新制度勝舊制度之處,把國家的需求與發展與香港本地情況有機結合起來。
不過,中央政府以外,香港內部的監管可以怎樣呢?香港的立法機關內中央間接介入的比例上升,大可以進一步體現全面管治。但香港本地社會的訴求與代表能否在改革後的立法會真正體現出來?而在立法會以外,區議會的改革也加強行政部門的控制,用各種各類社團組織的代表是否可反映特別是基層無力的社群利益呢?特區政府的地區行政工作素負惡名,仍由行政包攬,能改變地區市政不足、基層群眾不滿的狀況嗎?
香港的管治是一大學問,不能只是在矯枉過正、寧縱勿枉之間來回傾斜。國內外還有不少好的經驗可參考,希望區議會改革後不會行政化、社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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