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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擬延長港人申定居規定至4年

台陸委會正研議將現行港澳居民在台連續居留滿一年便可以申請定居的規定延長,圖為台北市。 台陸委會正研議將現行港澳居民在台連續居留滿一年便可以申請定居的規定延長,圖為台北市。
台陸委會正研議將現行港澳居民在台連續居留滿一年便可以申請定居的規定延長,圖為台北市。
【本報綜合報道】台媒早前引述政府官員消息報道,台陸委會正研議將現行港澳居民在台連續居留滿一年便可以申請定居的規定,延長至居留4年。陸委會昨日回應指,因所涉層面廣泛,政府尚在整體評估,待達成社會最大共識後再推動。
陸委會:正審慎研議諮詢
陸委會回應指,近年因港澳情勢變化快速,各界屢有檢討港澳居民居留定居制度的建議,有關審議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及衡量人道考量、整體資源下審慎研議,並且與各界保持充分的諮詢與溝通。
有台媒前日報道,受香港反修例風波影響,台灣政府提防大陸通過香港滲透,在香港出生的港人未來須在台居留4年才可申請定居;若申請者來自大陸,但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則需要留台6年才可以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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