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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 歷年來只加12蚊

勞工處有專責部門處理最低工資。 勞工處有專責部門處理最低工資。
勞工處有專責部門處理最低工資。
【本報訊】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實施,當時時薪為28元,由最低工資委員會每兩年一檢,先後4次上調,但於2021年首次凍結,最低工資一直維持於時薪37.5元水平。至去年展開新一輪最低工資水平檢討,委員會終達成共識,並向政府提交建議,將最低工資上調2.5元至每小時40元,明日起生效,升幅為6.7%。
調整有3步驟 需時20個月
按現行機制,最低工資委員會必須每兩年就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至少作出建議報告一次,意味檢討最低工資水平所需的研究和諮詢工作只能在「兩年一檢」的框架下完成。每次法定最低工資調整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包括資料收集、委員會審議,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最後決定,就有關研究、分析及諮詢等工作,整個過程需時20個月。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委員會在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需要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要顧及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因此,作出建議前會先諮詢社會各界意見,考慮參考反映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後的社會經濟及就業情況,以及一系列指標及各指標的最新數據,即「整體經濟狀況」、「勞工市場情況」、「競爭力」及「社會共融」。
其次,會考慮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有關的補充統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考慮因素,如按行業劃分的所有企業及中小企經營情況等。最後,委員會根據所得數據,就不同的法定最低工資測試水平評估,以分析法定最低工資測試水平對僱員、企業、失業率及通脹各方面可能帶來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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