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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起狎表妹 23歲仔判社服

藉詞教玩手遊 求摸胸當報酬
女童自8歲起,多年間被年長3年的兄長及年長4年的表兄非禮。事主事隔多年後向同學披露事件而揭發,事件報案並拘捕了涉事的兩名男子。事主的表兄早前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4項非禮罪,在提取報告後,裁判官黃國輝昨判該名表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報告顯示被告不適合判處勞教中心,但建議判處社服令。至於事主兄長,已於早前認罪,本月初被判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現年23歲,代號「HYL」的男被告,任職倉務員,是事主的表兄。他被控於2014年至2019年間分別在屯門及天水圍兩個單位,及澳門一酒店房間內4度非禮現年19歲的女事主X。辯方求情指報告顯示被告有悔意,望法庭給予其更生的機會。
涉及HYL的案情指,該被告的家庭與X的家庭關係親密,在新冠疫情爆發前,兩家人平均每一至兩星期聚會一次。2014年只有10歲的X兩度到祖母家參與家庭聚會期間,分別遭被告撫胸及觸碰私處,其中一次被告答應會協助X玩手機遊戲,但要X讓他摸胸;約於2017年,被告亦趁到X家中時,伸手入她褲內摸私處。至約2019年,X與被告兩家人到澳門家庭聚會時,被告又於酒店房間內,摸X的胸部及私處,並以陽具觸碰X的臀部;去年4月,X把遭表兄及兄長性侵的事告知同學,本案被告最終於去年5月16日被捕。
事主兄長早前已認罪判罰
至於代號「WMP」的X兄長,早前亦承認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並已於本月4日被判220小時社會服務令。涉及WMP的案情指他於2013年至2020年間,4度在住所非禮X,最初事發時X只有8歲。4次罪行包括摸X胸部及私處,要X替他口交及X主動替他手淫,他於去年5月14日被捕,警誡下稱:「我有做過,但阿妹自願」。案件編號:TMCC 243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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