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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 2025年 5‧1 生效

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
立法會去年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決定不遲於2025年底落實。政府昨宣布落實日期,將於2025年5月1日勞動節起,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當局表示會構建及推行資助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分擔僱主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支出,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政府會繼續與勞資雙方溝通,協力讓僱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達致勞資雙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取消強積金對沖已經毫無懸念,當中涉及逾330億元協助僱主過渡的資助計劃,當局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就資助計劃的資訊平台申請撥款。
他說,資助計劃是向商界發放資助,有信心撥款會獲批。至於專項儲蓄戶口的安排,當局委聘的顧問正在研究,會適時交代路向。談到為何選擇在2025年5月1日實行,而不是2025年1月1日。他解釋,要確保相關日子有足夠時間做好所有前期工作,包括建立相關的資訊平台,以及立法會批款。
議員促政府訂立時間表
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法例去年6月通過,由於影響深遠,當局當時並沒有說明生效日期,只說不遲於2025年底前實施。議員鄧家彪表示,政府宣布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的日子,相信一直關注事件的人會覺得「開心」和「安心」;而提早兩年宣布,企業和僱員可配合調整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要求。對於積金易平台的建立,他相信大致能在2025年做到,但政府一定要訂立好時間表,也希望負責任的企業可以早於法例生效前寬鬆對待,早點落實取消對沖。
積金局亦表示歡迎,主席劉麥嘉軒說,這項關乎全港「打工仔女」退休福祉的安排終得以落實,相信可達致勞資雙贏,以及讓進一步完善強積金制度再邁進一大步。取消對沖後,不但可鞏固強積金制度,更可壯大工作人口的退休儲備,意義重大。積金局會全力配合,協助政府順利推行相關措施。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特定情況下終止僱傭合約,可獲僱主發放「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僱主則可使用由僱主為僱員作出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抵銷相關之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
取消對沖後,首3年僱主只需承擔每名僱員有關開支50%,上限為3,000元,其餘由政府承擔。僱主承擔金額其後分階段提升,至第26年政府不再資助。
孫玉菡表示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委會,就資助計劃的資訊平台申請撥款。孫玉菡表示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委會,就資助計劃的資訊平台申請撥款。
孫玉菡表示會盡快向立法會財委會,就資助計劃的資訊平台申請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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