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黎智英要求頒令人大釋法不影響聘洋大狀 法庭月內裁決

黎智英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開審前,先處理司法覆核申請。 黎智英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開審前,先處理司法覆核申請。
黎智英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開審前,先處理司法覆核申請。
【本報訊】壹傳媒黎智英被控串謀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已排期今年9月25日開審。黎早前擬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又稱Tim Owen)為他辯護,律政司一直反對但失敗。港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人大常委會去年12月宣告,有關問題應先取得由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黎智英之後先後兩次入稟高院,其中一次要求法庭頒令人大的宣告對先前法院的判決沒影響。
稱法庭非最佳人選處理
另一次則指得悉國安委向入境處處長建議,應拒絕讓Tim Owen來港代表黎,黎指有關做法越權並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高院昨開庭一併處理這兩宗入稟申請,法官聽罷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法庭會在一個月內頒判詞。
控方昨在庭上指,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干預國安委的決定,國安法明確列明,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訊息不予公開。國安委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控方強調,國家安全事宜性質敏感,處理這些國安問題的最佳人選是行政長官,而非香港法庭。另外,控方又引述國安法指,香港對本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即管豁權僅限刑事「犯罪案件」,而非屬民事性質的司法覆核。控方強調,就着是次釋法,人大常委給予了香港藍圖,讓香港自行處理相關議題,這反映了對香港一國兩制的尊重。
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陳詞時表明,如果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被駁回,則上述傳票會成為學術討論。大律師指,從人大釋法條例列出,行政長官所發證明書的決定僅限於認定案件是否牽涉國安。而除非法院沒有提出,國安委才應介入,形容國安委的職責是負責把關。國安委是次給建議予入境處屬越權。辯方指,如果國安委越權,法庭有權力及責任介入。案件編號:HCAL 566/2023、HCMP 253/202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