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女嬰嚴重缺水 母自簽守行為
【本報訊】23歲女子與未婚男伴誕下女兒後,聲稱因貧困潦倒,無錢買奶粉,於是用好立克及阿華田代替,令年僅8個月大女兒嚴重缺水反應遲緩,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該女子及其男伴同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男被告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女被告不認罪,原本排期昨在觀塘法院開審,但最終獲控方同意,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控罪撤銷。散庭前,裁判官厲聲斥被告枉為人父母,「當佢(女兒)連狗都不如」,更怒斥她「如果唔想養不如唔好生!」
稱無錢買奶粉 餵阿華田
匿名女被告以「W.H.Y.」作代號。控罪指她於2021年5月14日與2021年12月16日之間,在藍田某樓單位故意忽略女嬰X,令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案情透露,女被告有情緒病,和同案33歲任職廚師的男被告「F.S.L.」未婚,兩人育有一名長子,而幼女X則在2021年4月28日出生,她是早產嬰兒。同年11月,社工開始跟進個案。
案情續指,兩被告多次沒有如期帶女童到醫院覆診。2021年12月13日,人員進行第6次家訪,留意到女童反應緩慢。3日後再探訪,見她反應仍緩慢,而且手腳冰冷,衣衫單薄之餘,還有污漬。屋內瀰漫香煙味。人員即時送她去醫院,醫護送她入深切治療部,發現X嚴重缺水,腎臟有問題,更出現貧血、電解不平衡、發育遲緩等情況。女被告警誡下說,由於家貧,故沒有給X足夠奶粉,她會用好立克、阿華田等給X餵食。至2022年1月,X情況穩定出院,並獲安排住寄養家庭。男被告早前亦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控罪撤銷。案件編號:KTCC 21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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