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亂港黑手妄想無罪釋放
在英國的「自由香港委員會」表示,是黎智英要求英國政府協助向香港法庭施壓,要求將他無條件釋放。這清楚說明黎崇恩、英國大律師和其他政客在英國要求釋放黎智英的行動不是自發,而是黎的要求。
亂港黑手黎智英的行事簿可謂斑斑劣迹。長期以來,黎甘願當外部勢力的鷹犬,破壞香港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安寧福祉,更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挑戰國家主權安全。
黎智英曾稱「在美國的敵營為美國而戰」、「我很想CIA,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甚至稱外國勢力是「唯一能夠幫我們撐落去的」。他把香港稱為「敵營」,多年來勾結外力禍港,不只參與策劃、組織、發動一系列非法抗爭活動,更利用《蘋果日報》製謠傳謠、煽暴撐暴,捏造假新聞,造謠抹黑港府,攻擊並挑戰中央政府。黎更是反中亂港勢力的「轉帳機」,不斷為反對派和「港獨」勢力提供金援,同時利用旗下媒體歪曲真相、混淆是非,不遺餘力策動、鼓動違法犯罪行為,是眾多非法活動的支持者、策劃者與組織者。
鋃鐺入獄之後,黎智英、其子及其英國律師團隊等人,仍然有組織地和經常地製造輿論壓力,試圖迫使檢控或司法機關釋放被告,不斷在英國製造輿論壓力,更公然寫信給英國首相,要求英政府介入令黎智英獲釋。黎及其同夥一再要求外部勢力對本港司法機構施壓,勾結外力反華的圖謀暴露無遺,其公然踐踏香港法治、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必須被嚴懲。依法懲處罪行是維護香港法治的要求,執法機構須對此展開刑事調查及執法,社會各界亦須攜手堅守法治,打擊反中亂港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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