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不按指引 地圖最長拖12年未更新
【本報訊】政府要加強監察對土地的違規開發情況,其中一個方式是依靠地政總署的地圖,署方對地圖的更新頻次,有助執法部門比對後進行糾正行動。然而審計署發現,地政總署未按指引作定期更新,最離譜個案拖足12年仍未更新,審計署促訂工作時限。
本應至少每5年檢測
根據地政總署指引,需為地圖每隔1至5年定期變更檢測,即每張地圖的變更檢測工作至少每隔5年進行一次。然而審計署發現地署未按指引更新;截至去年11月,有96張地圖的最近一次變更檢測工作於5年前進行,最長的為12.3年仍未更新。
地政總署解釋,該96張地圖涵蓋的範圍屬非活躍或偏遠地區;其中有23張已於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間開展更新工作。餘下73張地圖,署方僅指會優先處理有關的變更檢測工作。
此外,審計署亦指分區測量處的基本地圖更新工作更沒有訂下完成時限。其中10個分區測量處共有749項基本地圖更新工作未完成,當中有305項應在2015至2021年期間展開後,意味超過一年至最長7年仍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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