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揭平機會淪為花瓶
遇疑難拖症 千日查證 違序超過八成
平等機會委員會屢被批「大花瓶」,徒具外殼,高成本低效能,近日更被揭發個案調查過慢。審計署昨發表報告指平機會調查個案的時間太長,最誇張有個案需時1,064天(即近3年)才完成,僅得4宗、即16%個案擬備調查計劃,逾八成違反《程序手冊》,同時又揭發平機會裝修超支,更用9.5萬元採購辦公室會議桌。有議員直指平機會作為公營機構,花近10萬元購買會議桌「聽落好怪」,又認為逾千日處理投訴「肯定有問題」,促進一步解釋。有學者直指平機會花費大量公帑卻工作低效,認為要高層換人才能整頓文化。
積壓個案 平均551天完成調查
平機會曾訂下在6個月內完成75%投訴個案的服務承諾。審計署指在2018至2022年期間,平機會共接獲5,014宗投訴個案,並達到服務承諾,實際達標率介乎80%至86%。有128宗投訴個案完成處理時間更介乎366至1,064天,平均需時551天。平機會回應指當中有難以控制或令投訴難以加快處理的因素,例如若調查或涉刑事程序,仍在進行時會暫停處理,或在調停中雙方需時協商,以及投訴各方失聯等;審計署認為平機會需調查投訴需時甚久才能完成調查或調停的原因,並探討可盡量縮短時間的措施。
審計報告指平機會審查25宗需時甚久才完成或調查甚久的投訴個案,發現只有4宗,即16%有調查計劃,餘下則沒有,違反《程序手冊》的規定。《程序手冊》列明平機會決定調查某宗投訴,個案主任應擬備調查計劃,具體說明該投訴詳情,包括需優先採取行動處理的因素和或需取得進一步證據的來源,供上司批簽的要求。平機會則回應指現時該會安排個案主任即時並經常與上司,即總平等機會主任,面對面商討個案、個案主任恒常向總平等機會主任提交個案檔案以徵求其意見、建議或指引、處理個案的時限,以及就發給答辯人的首封信函擬定調查提問等,認為上述安排能代替調查計劃。但審計署認為若欠缺調查計劃,難以確定適當程序是否已妥為遵從,故建議平機會提醒屬下人員日後為調查個案擬備調查計劃。
近10萬買會議桌 大花筒有前科
平機會在2009年曾被審計署揭發「大花筒」,一張訂造價15萬元的會議桌,因搬遷而放棄,未有善用公帑。然而10多年後情況沒改善,審計署早前發現平機會用9.5萬元採購辦公室會議桌,且未有採用最低報價,在收到10項報價中,最低為2.1萬元,但最終採用第二高報價產品。平機會解釋,指相關的會議桌設有安全鎖,並獲提供8年保用,惟審計署認為這些要求並未在購買物料申領表中訂明。
辦公室翻新超支 未經主管批准
早前亦曾抽查2018至2022年間20項款額達5萬元以上的採購,當中辦公室翻新服務,涉款18萬元,計及額外翻新工程,最終造價26.7萬元,超出25萬元上限,但沒有文件記錄顯示有按規定獲主管人員批准。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平機會毋須花費如此多公帑,又指該會工作低效, 近年亦「無亮麗成績 」,認為要高層換人才能整頓文化。
議員黎棟國認為平機會作為公營機構,花近10萬元購買會議桌「聽落好怪」,指「公營機構唔需要買咁貴」,又質疑會議桌有安全鎖「要嚟做咩」。對於需要逾千日才處理投訴,他直言 「肯定有問題」,指即使涉及司法程序亦需要清楚向公眾解釋,亦要採取方法加速推進,被問及應如何處理平機會「大花筒」和「管理混亂」的情況,他要求主管平機會的政策局處理有關問題,並留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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