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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涉打女友 兼被控走犯頂包 5‧25合併審

被告林景浩昨日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 被告林景浩昨日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
被告林景浩昨日由囚車押送到庭應訊。
西九龍裁判法院本月10日發生「掉包」走犯事件,涉嫌販毒的姓陳男被告,於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與一名獲批保釋、涉嫌襲擊女友的姓林男被告交換身份識別文件及手帶,陳之後涉嫌冒認為林,成功獲准保釋離開法院,數日後落網。當中涉及頂包的24歲被告林景浩,事後另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須還押再訊。林昨日就他本身面對的襲擊案,被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應控方要求,將他繼續收押至5月25日,屆時會與「掉包案」一併提訊。
報稱無業的被告林景浩,在本案中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在4月9日在旺角福全街富邦大廈一單位內,襲擊一名姓葉女子。控方昨申請把案押後,以作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並透露會一併考慮被告另外面對的誤導警務人員案。辯方不反對押後,沒有保釋申請,亦放棄每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裁判官遂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5月25日,當天亦會處理「掉包」走犯案。
售貨員販毒案同日再訊
被告在「掉包」案中,則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即容許陳樹華謊報他的身份為林景浩,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
至於「掉包」事件中的販毒男,是37歲售貨員陳樹華,他除了涉及販毒案被控之餘,另外亦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及一項從合法羈押逃離罪。控罪指,陳於2023年4月10日,在長沙灣通州街西九龍法院大樓2樓A座4號男士警察羈留室內,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與24歲男子林景浩交換身份,以誤導警務人員何素強。被告另外被控於同年4月10日至13日,在香港身為警員陳偉鴻合法羈押下的人,從該警員的合法羈押中逃脫。陳的案件同樣於5月25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WKCC 14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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