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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藥到病除:全監督治療 確保治愈結核病

提到肺結核,一般人或都以為已在香港絕迹。事實上,香港衞生防護中心每年都獲呈報數千宗結核病個案,2022年的結核病呈報個案就有3,217宗。結核桿菌最常影響肺部,故「肺結核」最為常見,但亦會影響淋巴、腎臟、骨骼、關節等部位。受感染者最常於感染後數個星期至兩年內出現病徵,例如低燒、冒汗、疲倦、體重下降、長期咳嗽和血痰,也有機會多年後才發病。
肺結核治療一般為期6個月,並藥物數量在療程中途會有所改變。頭兩個月病人將服用4款不同的抗結核藥物,包括異烟肼 (Isoniazid)、利福平 (Rifampicin)、吡嗪酰胺 (Pyrazinamide) 和乙胺丁醇 (Ethambutol)。接下來的4個月,病人將只服用異烟肼和利福平。藥物可能需要每日服食,又或每星期服食3次。另外,病人會獲處方維他命B6,以預防異烟肼引致的周邊神經病變副作用。
由於藥療複雜,而且高藥物依從性十分重要,世界衞生組織 (WHO)和國際抗癆與肺病聯盟(IUATLD)都建議以「全監督治療」控制結核病。衞生署的胸肺科診所會提供免費治療結核病的服務,同時或會要求病人前往診所服藥。所謂「全監督治療」,即是病人在醫護人員監督下,服用每一劑抗結核病藥物。這樣,病人理應完全依從治療方案,確保獲得最大療效,以達到最佳治療目標——治愈結核病、防止治療失敗、減低產生耐藥性及減少結核病傳播。數據顯示,正確完成整個療程,結核病病人完全康復的機率高於95%。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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